學生事務暨輔導工作經費專區
注意事項:核銷紙本送件排列順序一式三份,並每份都須個別簽名蓋章;
正本(1份):支出憑證黏存單+支付清冊+核銷經費申請書+企畫書/簽呈+收支結算表。
副本(2份):支出憑證黏存單+支付清冊+核銷經費申請書+企畫書/簽呈+支出明細表+成果報告表+收支結算表。
有關撥款及核銷電子檔務必寄e-mail至pei7@mail.hdut.edu.tw 信箱,謝謝!!
※經費申請核可後,撥款完成上系統填寫支用簽呈(於每月20號統一審查),支用簽呈決行過後才可進行核銷作業
公民教育表格專區